點名規則:

被點到名的人要在自己部落格寫下自己答案,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,
然後增加一個自己喜歡的問題仍然組成20個問題。 傳給其他8個人,
列出8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,
還要到這8個人的部落格留言通知對方→你被點名喏!!
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,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。
這8個人要在自己的部落格裡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,
並且再傳給其他8個人。讓遊戲繼續下去,不得回傳。
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,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將來實現。

=============== 以上規則 ===============

我被 椰果 點名囉     

1.你認為分手後的男女朋友還能做普通朋友嗎?
A:可以,但其實不容易
(這問題太複雜啦!)

2.最近最鬱悶的事?
A:存不了錢
(硬要說的話~詳見 我‧一個人的時候)

3.最近最想做的事?
A:重新拾回夢想和衝勁
(換工作吧!)

4.最近最快樂的事情是什麼?
A:計劃六月回澎湖
(重點字在〝回〞)

5.當你看到愛慕的人,你的行動是什麼?
A:當好朋友

6.現在心裡最想做到哪三件事?
A:打爆某個現在正在睡覺的人的頭、回家(我是在台北的外地人)、找到未來的方向

7.說出點你名的人的三個優點。
A:反應快、超有創意、『第一順位』

8.發現自己被劈腿~會原諒對方嗎?
A:愛別人就讓他去吧!

9.遇到喜歡的人會主動還是被動?
A:主動的變成他的被動

10.如果今天是生命最後一天..你最想做什麼??<<不準刪題>>
A:跟每個我愛的人說我愛他
(為什麼不準刪...我之後的可以刪這題啦!)

11.活到現在覺得最棒的事?
A:去了澳洲

12.愛情、友情和親情你最重視哪一個?
A:認識我的人應該會說愛情,但其實我都很重視

13.忘記一個人需要多久時間?
A:誰都忘不掉
(我的腦容量都被用光了=.=)

14.你怎麼認識點你名的人?
A:大學學長

15.結婚你想怎樣辦?
A:簡單隆重的婚宴就好,但我想拍漂亮的婚紗

16.如果已經分手很久,對方過一陣子說要復合,你會答應嗎?
A:不是答不答應的問題,是可不可能的問題

17.最近有覺得哪部電影不錯嗎?
A:決戰21點

18.說出平常日常生活你最享受的三件事情。
A:準時收看好笑的偶像劇、買到好看的衣服、吃到好吃的東西

19.覺得哪本書是很值得推薦的?
A:偷書賊、請用文明說服我

20.當你心情不好你會怎麼做?
A:找朋友


我把『如果可以回到過去選擇最想改變的事情?』刪掉了,
因為覺得生命只有一次,無須追悔...
加上了『活到現在覺得最棒的事?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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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tie08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